海口建立蔬菜价格管理机制 设定合理价格及涨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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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海口市召开菜篮子工程建设第四次联席会议,研究建立基本蔬菜品种目标价格管理机制,出台《海口市基本蔬菜品种目标价格管理实施试行办法》,并于5月1日起实施。

  据介绍,海口市综合考虑历年平价菜销售调控情况,以满足常年生产,便于调运和储备,兼顾不同消费群体的饮食习惯为原则,确定地瓜叶、空心菜、菜心、茄子、圆白菜、上海青、生菜、小白菜、白萝卜、冬瓜、土豆、苦瓜等12种蔬菜作为实施目标价格管理的基本蔬菜品种。以近三年基本蔬菜品种的销售价格水平为参考,结合年度CPI蔬菜类上涨指数及历年执行平价菜销售调控情况,分淡季(5月-10月)、旺季(11月-4月)确定基准价格。基本蔬菜品种的平均零售价格涨幅,正常气候条件下不超过基准价格的30%,台风、旱涝、长期低温阴雨等重大灾害天气期间不超过基准价格的50%,并以此确定12个蔬菜品种的目标价格。

  政府承诺控制基本蔬菜品种目标价格及合理涨幅,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通过加大本地蔬菜生产及外地蔬菜调运的力度,采用提高本地产能、岛外调剂补充、必要时限价销售等多种手段,解决基本蔬菜品种价格过高和涨幅过大等突出问题,确保蔬菜的供应和价格水平的稳定。

  基本蔬菜品种的价格监测、采集,由海南省物价局统一实施,并通过政府门户网、海南“菜篮子”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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